2012-08-06

以創新思維重建台灣競爭力

英國大文豪狄更斯名句:這是一個最黑暗的時代,也是充滿光明的時代。今年以來,台灣經貿表現數據,接二連三探底,識者莫不憂心。但保三或保二,其實不值得太過掛慮,應該操心的,反倒是如何確保台灣的國際競爭力。

美國哈佛大學學者麥可‧波特定義所謂國家競爭力,就是一個國家的生產力。無論來自環境稟賦的優勢、效率程序的改善,或研發創新的貢獻,國家競爭力是經濟成長的真正根源。

短期研議之政策救濟、急單爭取、更多觀光客,或許可暫時止血,但無法解決台灣面對南韓、大陸、東亞諸國取代性經濟競爭的威脅。

台灣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,或是世界經濟論壇,歷年國家競爭力評比當中,不論名次前進或後退,分數最低的評比群類都是「政府效能」,說明了針對政府效能做出大刀闊斧改善,是提高台灣競爭力的不二法門。

關鍵在於解放思想。十數年「防弊重於興利」主政理念的引導,政府機關已將「依法行政」意涵限縮為,「公務員只能做法律上明文規定必須做的事」,那些敢以政策圖利產業,帶動社會最大外部效益的公務員,不是遭媒體揭弊抹黑、監察院立案調查,就是得面對司法的無情起訴。

當一個政府不能做大事、公務員不想做大事、也不敢做大事的時候,國家競爭力可能一去不回頭。

面對產業結構與文化的重痾,七年之病,求三「月」之艾,是政府文化內更令人擔心的另一件事。簡單說,台灣面對的國家競爭力問題,既有近憂,更有遠慮。

許多人將台灣經濟表現的逐步下滑,歸諸於國際形勢的惡化,可是美國金融危機與歐債風暴,並未擊垮我們的主要經濟競爭國。南韓逐漸強大、大陸正在崛起,這些其實都不是最可怕的事,台灣內爭耗損、政黨惡性掣肘,最是令人擔心。

提高國家競爭力,重振亞洲小龍之首風威,台灣需要大膽創新的思維:

一、人才為立國之本,逐漸成為朝野共識,但影響競爭力之人才問題,不該只是道德呼籲,更不等同於勞工與就業取捨;人才缺口的質性剖析,仍有待深入且專業的研究。而對應其他國家對台灣人才挖角之解決方案,不應簡化為提升薪資了事;因為真正吸引頂尖人才的激勵因素,在於台灣是否具備高挑戰性研發,與友善之創業發展環境。馬政府以有感經濟與黃金十年為主軸之政策,於此面向之著墨,似應大幅增加。

二、在發展新興產業與產業結構轉型之間,審慎考量台灣經濟定位與可承受風險。陳揆最近提出,發展中堅企業之思維構想,強調仿效德日模式,發展隱性領導企業,減少煙花不實幻想、重視穩健築底,鞏固台灣競爭力基盤,值得各界深思。

三、台灣每年六百萬入境旅客資源,雖帶動觀光直接相關產業,但其社會外溢效應,尚未完全展現,經濟受益過度集中少數企業體,未來應可提高其規劃層級,以增進全民福祉設定目標,有效帶動台灣成為服務型經濟與社會。

四、訂定特別優惠方案,歡迎典範型台資企業「衣錦還鄉」,讓台商於境外經商成功之後,不僅回台購買豪宅,更成為直接帶動台灣社會與經濟轉型之關鍵動力。

(刊登於2012.07.29 聯合報 A6 專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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