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7-01

全球思維引導兩岸雙贏

海基海協兩會之北京復談,引起全球矚目。台灣民眾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,兩岸意識形態與經濟利益差異甚大,求同存異,創造雙贏,未來真有可能嗎?

日前環保署長沈世宏提出鼓勵企業到中國植樹的減碳構想,許多民眾感到疑惑:企業種樹為何不種在自己國土,花錢到別人院子裡植樹有何意義?甚至有立委痛批:把樹種在中國,卻把工業污染繼續留在台灣,豈是愛台的行為?

殊不知,溫室氣體對於全球氣候變遷影響,因為二氧化碳在大氣間平衡移動,其實完全不受國界限制,實務上並無疆域之關聯。換言之,緬甸洪水成災,歐洲熱浪傷人,甚至南極冰山融化,與其當地二氧化碳排放是否過量,並無直接關係,係受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增加之效果所傷,正所謂「黃狗闖禍,黑狗遭殃」。因此,當年京都議定書內容主張之一,即為推動國際碳權交易。

簡單的說:就是先進國家仍可繼續發展工業或是執行經濟成長的必要作為,但若超過各國減量後標準排放量上限時,則透過補貼或協助低度開發國家,進行造林或環保技術改善工作加以彌補,這其間產生之溫室氣體減量貢獻,可以算成出資國或技術提供國的排放額度減項。

台灣國土面積利用,若考量未來居住空間改善,及因應糧食危機之農業自主,其實未必可以「挪出」大面積造林土地,更精確一點說,本地造林對台灣而言,有經濟與社會機會成本。如果台灣確定對於減碳承諾積極目標(2025 年回到 2000 年排放標準,2050 年減至 2000 年一半),除了鼓勵工商運輸業使用節能設備、推動政策改變民眾節能習慣、調整最適能源結構(增加核能發電及再生能源比重)、發展自主性能源科技外,「境外植樹」成為可行的重要選項。

既然境外植樹造林可以維繫台灣工商業的繼續成長,推動平均國民所得增加(2016 年目標三萬美元),接下來問題是如何進行及在何地進行。樹可以種在菲律賓、孟加拉、馬拉威,或者中國大陸,如前所述,對於全球溫室氣體減量貢獻,殊無二致。

台海安全因兩岸政治融冰而逐漸從民眾夢饜中降低的今日,到對岸造林植樹,其實是個具雙重功效的不錯構想。試想:中國大陸二十大城市中心,均開闢著一座「阿里山森林公園」,大陸民眾休閒散步之餘,豈不自然間普遍對台灣產生好感,除有助降低兩岸敵對衝突風險外,尚可為台灣企業在中國市場之社會形象,產生明顯加分作用,摸蛤仔兼洗褲,何樂而不為?

全球化現象益發明顯之今日,如何改變思維,運用高度的資源槓桿,不僅是企業經營績效之關鍵,何嘗不是政府官員在解決兩岸難題時,可以善加思索的方向?

( 刊登於 2008.07.01 經濟日報「名家觀點」專欄 )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